辉南县医疗保障扶贫政策

时间:2020/6/19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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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报销政策

(一)门诊报销

1.慢性病门诊报销。普通慢性病共有32种,例如慢性支气管炎、高血压(II、III期)等,具体见附表1,就诊时需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病手册或粘贴慢病标识贴的“一人一策”手册。门诊打针吃药实际费用报销达到80%,个人自付20%,年内封顶线元。

2.特殊疾病报销。特殊疾病共有42种,例如恶性肿瘤放化疗、肝硬化、白血病等,具体见附表2。就诊时需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病手册就诊或粘贴慢病标识贴的“一人一策”手册。门诊治疗可报销合规费用的90%,个人自付10%。

(二)住院报销(共五道防线)

第一道防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住院报销比例见附表3,年内封顶线为20万元。

第二道防线:大病保险报销。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之后,扣除起付线元,剩余合规费用给予分段式报销比例在65%—85%,年内大病保险报销无封顶线。

第三道防线:医疗救助报销。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之后,剩余合规费用给予低保贫困人口分段式报销,比例在20%—70%;如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五保”“孤儿”,剩余合规费用兜底报销,年内医疗救助封顶线2万元。享受医疗救助的贫困对象,医院门诊、住院,通过“一站式”结算进行救助;如果在非“一站式”医院门诊、住院,到政务中心大厅一楼医疗救助办公室申请医疗救助,医保局负责落实医疗救助资金。

第四道防线:县财政兜底政策。在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将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0%,个人只需要承担住院医疗费用的10%。

第五道防线:一事一议政策。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大病兜底报销补偿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额度仍然较高,确实无力承担的特殊贫困患者由县政府研究确定认定标准与办理程序,采取个人申报与政府主动救助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一事一议”办法予以救助解决。

四、如何办理住院和结算

(一)在县内医院住院流程

1.如何办理住院?选择一家医院,请携带身份证、扶贫手册在相关诊室办理住院,可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2.出院如何结算?疾病诊治好转,需要出院时,请携带身份证及医院“一站式”结算窗口进行费用结算。

(二)医院转诊程序

1.如何办理转诊?超出县内医院诊疗能力且不能通过外请专家诊疗的由县级转诊医院(医院、医院、医院)直接办理转诊,无须到县医保经办中习办理。

2.如何报销结算?转诊手续齐全在省内五大医联体(吉大一院、吉大二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的患者疾病诊治好转需要出院时,医院报销窗口申请报销,再回到当地进行大病兜底;无转诊手续或急诊患者,需带病历复印件、费用总清单、出院诊断书、住院收据、身份证、吉林农商银行储蓄卡到县政务中心一楼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窗口报销。

五、贫困人口办理特殊疾病、普通慢病手册的程序及使用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如果被确诊为32种慢性病其中一种或是多种,在门诊开药享受80%报销政策。建议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病手册,就诊时方便填写治疗方案。(使用粘贴慢病标识贴的“一人一策”手册也可以)。

贫困人口办理特殊疾病、普通慢病手册的程序如下:

首次办理需选择一家县级医院。选定医院、医院、医院、医院的其中一家,带好本人的身份证,如有近两年相关疾病住院病历(复印件)也需一同携带,到相关诊室诊治。医生确诊患有特殊疾病、普通慢病后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病手册,手册填写后医院医保办公室进行门诊特慢性病审核认定。发放的慢病手册请妥善保管。

如需更换旧证,需携带身份证、旧慢病手册、一人一策手册到医院、医院、医院、医院的其中一家进行更换。

贫困人口患有特殊疾病、普通慢病患者就诊注意事项:

取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病手册后,可选择居住乡镇的卫生院或县内定点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就诊,就诊时需携带身份证、慢病手册(粘贴慢病标识贴的“一人一策”手册也可以)。定期在门诊购买相关治疗药品,享受特慢病门诊报销政策。

医疗保险经办中心药费报销政策-

辉南县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

附表1: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常见慢性病病种

1

慢性支气管炎

17

慢性胆囊炎

2

肺纤维化

18

慢性胰腺炎

3

慢性阻塞性肺病

19

脑动脉供血不足

4

哮喘

20

慢性腹泻

5

慢性肺原性心脏病

21

慢性鼻(咽)炎

6

高血压(II、III期)

22

慢性鼻窦炎

7

慢性缺血性心脏病

23

糖尿病(饮食控制无效的)

8

风湿性心脏病

24

痛风

9

心力衰竭(心功能II、III级)

25

脑出血(恢复期)

10

心内膜炎

26

脑梗塞(恢复期)

11

慢性心包炎

27

高脂血症

12

心律失常(限房颤)

28

子宫内膜异位症

13

慢性胃炎

29

中耳炎

14

胃溃疡

30

慢性肾炎

15

慢性肠炎

31

脊柱退行性疾病

16

溃疡性结肠炎

32

恶性肿瘤镇痛治疗

附表2: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殊疾病疾种

1

恶性肿瘤放化疗

22

外阴白斑

2

白血病

23

肾病综合征

3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24

血吸虫病

4

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25

克山病

5

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26

囊虫病

6

血友病

27

再生障碍性贫血

7

脑瘫

28

大骨节病

8

血管支架植入术后

29

布鲁氏菌病

9

心脏换瓣膜术后

30

手足口病

10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

31

帕金森氏病

11

胃息肉内镜治疗

32

癫痫

12

痔疮门诊手术治疗

33

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

13

肾、输尿管结石(体外冲击波碎石)

34

重性精神病

14

乳腺癌(内分泌治疗)

35

强直性脊柱炎

15

病毒性肝炎

36

银屑病

16

肝硬化

37

结肠(直肠)息肉内镜治疗

17

甲状腺功能亢进(减退)(药物治疗)

38

重症肌无力

18

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

39

白癜风

19

肝豆状核变性

40

系统性红斑狼疮

20

结核病(免费项目除外)

41

儿童苯丙酮尿症②

21

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

42

艾滋病

附表3: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表

医疗机构级别

报销

标准

成年居民

三级

起付线

(低保)

分段补偿比例

起付标准-3万(含)

3万(不含)—6万(含)

6万(不含)以上

55%

60%

65%

二级

起付线

(低保)

分段补偿比例

起付标准-3万(含)

3万(不含)—6万(含)

6万(不含)以上

70%

75%

80%

一级

(含以下)

起付线

(低保)

分段补偿比例

起付标准-3万(含)

3万(不含)—6万(含)

6万(不含)以上

80%

85%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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