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 2与分红相干的其他信息 ■ ■ 白癜风遗传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许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依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5年10月19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到销售点,或通过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站确认分红方式是不是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点办理变更手续。 4)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依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5)权益登记日之前(含2015年10月19日)办理了转托管转出还没有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概依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北京白癜风医院地址额一并划转。 6)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自红利发放日起计算。 7)由于部份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全,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分红确认书,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如发现毛病请到开户点办理地址更正手续。 8)咨询办法 (1)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东莞银行、宁波银行、渤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天津银行、温州银行、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及各大券商等机构的代销点。 (2)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免长话费)或。 (3)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站p>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5日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piwpi.com/jbby/765.html |